羲炎IP属地:西藏·林芝 发布于31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(bao)料指出,周亚(ya)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(gan)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(下(xia)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手(🆒)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(guo)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则通过音集协,向收取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都(🥒)记者查询天(✈)眼查(🎿)及中国(🏙)裁判(😤)文书(shu)网发现(xian),近年(nian)来由鸟人公司(si)向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(gong)司是音集协的会员,其音乐(le)作品版权理(🆚)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(suo)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(suo)赔的费(fei)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,而无需纳(🚭)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(wai)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,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(🚁)(ci)可以看出周亚平(ping)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(dao),年月日中国裁判(♐)文书(🧝)网公布(bu)的(de)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(shi),鸟(niao)人公(🤛)司要(🥥)求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,并主张每首(shou)歌(🔕)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(📶)集协还是鸟人公(🏷)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:上(🌨)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(🏦)理条例》第二十条(🐴)(tiao)规(gui)定,本案原告应为中国(🖥)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(zhe)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(🙆)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