领域绝对IP属地:湖南·益阳 发布于50分钟前
但值得注(🚵)意的是(✒)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(zhou)亚平(⏱)(ping)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(tui)广有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(gong)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(🚳)利数千万;右手则通过音集协,向收取版权收费”,一名(💇)报料者称(cheng)。 南(nan)都记者查(📮)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(🤶)文书网发现,近年来由(🔖)(you)鸟人公司向等(deng)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(si)是音集协的会(🛣)员,其音乐作品版权理应由(🍢)音集协(🕉)代理,那么应由(you)音集协负责向索赔(🕋)”,上述报(💲)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,而无需(xu)纳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(wai)鸟人公(gong)司向发起的大量(🌙)诉讼最终以和解(jie)收(shou)尾,和解(📓)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(chu)周亚平利用职务(wu)之便为其个人(ren)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月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(😁)民事判决书显示,鸟人公司要(yao)求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乐电(🚕)视(shi)作品的(de)侵权,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(gong)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:上述会所辩(📒)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(📢)》第二十条规定,本案原告应为中国音像著作(🔀)权集体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(zuo)人,并(bing)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。